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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公告【徵件活動】113年度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

  1. -發布日期:2023-11-10
  2. -發布單位: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3. -點閱次數:65

113年度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

一、為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教育人員及團體,連結內外部組織與場域,整合戶外教育資源,發展在地特色,落實戶外教育課程與活動,以提高具體推動成果及彰顯卓著成效,特依據「教育部獎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實施要點」訂定本計畫。

二、獎勵對象:

(一)地方典範獎:妥善規劃及推動戶外教育計畫成效卓著之地方政府。

(二)學校績優獎: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以下併稱學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

(三)個人貢獻獎:長期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各級學校之校長、教師、職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之教學人員與職員。

(四)團體貢獻獎:與學校實質合作,從事與推廣戶外教育、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以下簡稱團體,包括:學校以外之中央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構,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

三、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二階段,由選拔小組依當年度推薦件數及品質彈性調整獲獎名額,獎勵內容如下:

(一)地方典範獎:獎勵名額3名,各頒發獎座乙座。

(二)學校績優獎:獎勵名額國小組15至20名、國中組特優5至10名、高中組3至5名,各頒發獎座乙座及獎勵金新臺幣10萬元。

(三)個人貢獻獎:獎勵名額5名,各頒發獎座乙座。

(四)團體貢獻獎:獎勵名額5名,各頒發獎座乙座。

四、詳細內容,地方政府請參閱「地方政府-113年度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實施計畫、教育部主管學校請參閱「教育部主管學校-113年度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實施計畫。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沈先生,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6,E-mail:johnshon@email.ntou.edu.tw

https://tmec.ntou.edu.tw/p/406-1016-93450,r130.php?Lang=zh-tw


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中心網管 於 2023-11-10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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